第(1/3)页 警察局局长办公室,上了年纪的咪根正在用水壶浇花。 一盆小巧的兰花。 这盆兰花可是十几年前他花了二十万澳元从快要退休的领导家里买下来的。 一转眼他也快退休了,看着兰花叶子因为时间太久都掉色了,他有些头疼是否要换一盆? 可是这盆承载两任局长的兰花卖给下一任,意义不一样。 而且卖新兰花还要花钱呢。 就在他头疼的时候,桌子上的座机电话响了。 他放下水壶,气定神闲的拿起听筒。 “局长,我是尼姆,现在有个案子需要您定夺。” 咪根挑了挑眉,他有些好奇什么案子需要他出马。 要知道尼姆也是几十年的老警察了,在闪电岭小镇还有什么大案子搞不定? “什么案子?” “一桩关于青少年抢劫的案子。” “哦,行了,我知道了。等你们回到警局再说吧。” “局长!!您听我说,这个..........”太丑你说完,咪根就挂断电话。 他有些不悦。 并不是因为案子棘手,而是太简单了。 青少年犯罪,有什么稀奇的? 哪怕是团伙抢劫,能出多大篓子? 澳洲青少年捅的篓子还少?就算被报道出来,他也没什么好怕的,毕竟全澳洲都是这种报道,又不稀奇。 没过多久,警车回到警局。 警察们先是把李杰三人关进审讯室,然后带着那些青少年,一批批关进临时关押室。 只是人太多了,哪怕一间屋子关好几个也不够用的。 一时间,弄得警局人心惶惶,怨声载道的。 “法克鱿,当老子出去,不然警车给你们砸咯。” “老实点,不然到了监狱给你通通肠道。” “狗屎,你出来,看劳资不踢爆你的蛋蛋。” “别他妈挤了,都没地儿坐了。” 第(1/3)页